第六百三十九章 准入制-《逆水行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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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级地区,未经朝廷特别许可,不允许外国人进出居住的地区,也就是除了前三级地区之外,所有的周国州县城池。
有了四种地区划分,就要有对应的管理制度,简而言之,就是逐级从宽到严。
那些向往华夏想要归附的外国人,周国欢迎,这些外国人在一级地区向官府登记,官府会将其打散(按户),然后安置到中原内地各州县,不允许以部族形式聚居。
至于其他外国人进入周国,周国允许这些人在国内主要地区寓居,但要分类,根据目的可分为公务(出使)经商(行商坐商)求学(官派私自来华)交流(主要是宗教僧侣)。
对于持不同目的进入中原的外国人(使节不算),居住期限和居住地各有不同,管理要求也不同。
这些外国人,经过登记后可以在一级地区内寓居,但要接受周国官府管理,一旦发生纠纷治安事件,按周国律法处置。
若有外国人要进入二级地区,须得在一级地区官府办理入境许可,手持许可通过关防,进入二级地区城池,在当地官府处登记办理暂住证后定居。
若想进入第三级地区,必须在二级地区的官府办理签证,获得签证之后,才能通过关防,前往第三级地区,在当地官府那里办理暂住证后定居。
手持商务签证的外国人,就只能在周国从事商业相关的活动;手持留学签证的外国人,就只能在周国从事学术活动。
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,无入境许可暂住证的外国人在一级以外地区出现,视其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,或礼送出境处以徒刑,严重者,送澳州开荒。
前三个级别的地区,全面推行警察制度,警察有权对可疑身份人士进行询问,一旦发现是非法入境外国人,可以立刻采取措施。
这一切,都需要朝廷投入人力物力财力,大家对于这样的投入能产生多少效果,议论纷纷。
但有一点,与会人员还是能够达成共识的:
朝廷大力清查隐户,严禁各地豪强大户隐瞒佃农户籍,同样也不允许外国人群体里出现隐户。
外国人进出大周国境,必须接受管理,想要享受在周国生活的各种便利和福利,可以,同样必须接受官府管理,承担该承担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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