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?-《逆水行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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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难道就是因为我是庶出,是卑幼,所以一切遭遇都是活该?

    当然,许多大家族不至于视庶子为仇寇,庶子不如嫡子从总体而言是存在的现象。

    极端一点的例子,就像蒋义渠那样,被父亲失手打死,留下无助的妻儿,面对如狼似虎的所谓亲人,若不是娘家人还算强硬,这孤儿寡母的怕不是已经被扫地出门了。

    可怜蒋义渠,因为庶出子的身份,年幼时未得体会多少亲情,长大了自己出去闯荡,好不容易有了家,生命却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虽然官府找不到证据,证明蒋父故意杀子,但马荃见多识广,觉得这事其中定然有蹊跷。

    一想到好人没好报,马荃心中就烦躁,把报纸扔到一边,摊在榻上发呆。

    他靠本事混出名堂来,昔日不待见他的那些亲人,忽然就热情起来,虽然马荃心中鄙夷,但面对父亲的要求,面对所谓的亲情,也只能虚与委蛇,能帮就帮。

    还好,他赚钱靠炒期货,这种事全看个人悟性,所以,马荃成了家族不可取代的摇钱树,妻族有人丁兴旺,不会因此有如同蒋义渠那样出意外家产被夺的风险。

    《明德律》草案,他有幸看过部分,仔细琢磨了一番,又得州学博士指点,大概明白了:仅就他看到了解到的部分,朝廷立新法,就是要给天下旁支庶出子弟撑腰。

    要求别籍异财,要求婚姻自主(相对),要求分家时诸子均分,主张保护家族成员的私产,光是这一部分,其目的就是保证旁支庶子们的基本权利,让他们有一个选择。

    可以选择从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。

    不求从族产里分一点好处,不求继承父亲的遗产,自己出来找吃的,自己赚的自己花,过自己的日子,该孝顺父母就孝顺父母,这点权利,总该有吧?

    不能因为我是庶出,活该受罪吧?

    不能因为我是庶出,所以父亲打死我就和打死一条狗没差别吧?

    马荃和许多人一样,急切希望新律的条款都得到落实,他们不是想从中获得什么分族产的好处,就是想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。

    甚至于期望新律的实施,能让父亲在动手教训自己时,好歹手下留情,打人不打头,踢人不踢裆。

    现在,有许多所谓清流,在报纸上对于新律中的诸多条款进行抨击,特别是别籍异财公诉制度等条款,就是抨击的重点。

    对此,马荃有些担心,却不太担心,因为今时不同往日,赞同新律条款的力量,同样也是很强大的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一点,陛下是站在他们这边的,不然草案也不会有这种条款出来。

    想着想着,马荃的心情好了许多,然而想到了蒋义渠之后,依旧有些惆怅:就这么死了,没得个说法,这就是命么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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