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4章 黑羊少女的反面-《光明!》
第(2/3)页
“你好像对自己被抓住了这件事情一点都不紧张,阿诗玛术士。”
罗娜的不紧张并不只是表象,她的心能是完全都没有波动,平静的就像是去路边郊游一样。
这是被抓住之后应该有的表现吗?
“其实我也很害怕的,但我知道害怕并没有作用,所以我没有直接表现出来……”
这一次,许乐直接打断了罗娜的话。
他举起自己的黑杖,黑杖在她手中转化成为了黑剑,随后一剑斩下。
罗娜的半截手掌应声飞起。
不过罗娜的反应,却让许乐失望的摇摇头。
“失去手掌的你连叫都没有叫一声,看来是有恃无恐。”
被斩掉半截手掌的正常人应该有什么反应?剧痛,紧张,一部分恐惧,愤怒或者憎恨。
有这些反应才应该是正常的,可这个女人一点反应都没有。
许乐知道,对方已经处于一种有恃无恐的状态了。
对方既不担心自己被困住,被杀死,也不担心自己不杀死她,这意味着不是单纯的死而复生,或者意志转移。
也许是类似木偶那样的意志寄托?
不对,许乐觉得这种能力,更像是【黑之牌-黑羊少女】的效果。
【黑之牌-黑羊少女】
正面-灾难打击:附加一次随机异常状态的攻击,异常状态至少出现1种,每日/次。
反面-希望:你的生命充满了不合理的希望,即便是死亡,也不能带走你,每年/次。
希望!
在面对熊泽莫的时候,许乐也用过一次类似的能力。
只不过当时他属于准备不足的状况,时至今日,许乐才更能体会到希望的变态程度。
有这个能力存在的情况下,真的可以说是有恃无恐。
按照阎罗的说法,她是一名红月术士。
红月圣殿的红月术士可以解谜古音多卡牌很正常,古音多卡牌的正反意志之力,本就是一种可以开发的能力。
不过这个女人掌握了【黑羊少女】,还是有点东西的。
“你的手段确实很厉害,但态度却太过于嚣张了,你怎么就这么确定我没办法找到你的本体呢?万一我也有些很厉害的手段呢?”
“嗯?”罗娜微微仰头,眼神中流露着一丝挑衅的意思。
许乐也没生气,他把手掌按在了罗娜的脑门上,虚化的灵魂树枝缠绕在罗娜的头上。
随后,灵魂树枝刺破了罗娜的精神世界,在上面留下了一个小树的标志。
“好了,你可以死了,阿诗玛术士。”
砰!
在刻下树的印记之后,许乐当场枪毙了罗娜。
“这就杀了?你不做点男人都应该做的事情?”
阎罗还以为许乐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,毕竟雄性人类都是下半身思考的生物,他见多了。
许乐:?
“我感觉你对人类有所误解。”
“我感觉你对我的感觉有所无解。”阎罗反驳道。
“好吧,不管怎么说,还是得谢谢你,阎罗,如果不是你的驻守,这个女人或许真的可以做到来去自由了。”
对于许乐的感谢,阎罗只是撇撇嘴:
“你这里什么都没有,慌个什么劲?”
“不,这次还是有意义的,至少可以确定的是,我们这里的防御并不像很多人想象中的那么强,没有顶级高手的驻扎,就是这里最大的问题。”
熔炉的核心,也就是灵魂之树的实体确实还没有放置。
但外围的那些设备已经属于锡安机密了,并不是随意暴露,随意抛弃的东西。
很多技术都是锡安进步者的科技结晶,需要重视起来了。
“你继续在这里吧,我去打个电话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把树留下来?”
许乐担心的那些东西阎罗根本不在乎,它只关心许乐什么时候把灵魂之树拆分出来。
“灵魂之树需要稳定的能源供给,我得去找人要。”
“那还等什么?快去吧。”阎罗搓了搓手。
许乐也不含糊,立刻来到了通讯器前,拨通了李温的号码。
“喂?”对面传来了李温慢吞吞的声音,看来是刘秘书还没有回去。
“李叔,粗大事了……”
“……讲。”
“厂里进贼了,你派的人顶不住啊,最后还是靠的我底牌才防住的,李叔,不能这样啊,我们可是锡安的未来。
你就给我这么点人进行防守,万一以后来了点我们挡不住的存在,那不是全玩完?”
电话那头的李温沉吟了一会,虽然许乐的说辞有些夸大成分,但其实说的没错。
光明肥皂厂里缺少顶级高手。
锡安的高手本来就不多,至少和其他3个城邦相比,可以说是最少的一个。
主要是没有城市底蕴,建立的时间太短。
其中有一部分高手吧,站位还是那种模棱两可的状态,算不算是自己人都不清楚,更别说参与熔炉这样的事情了。
“我知道了,明天我会让小刘在你们那里驻扎,你们好好相处。”
“啊?刘秘书?他行不行啊?”
“这话你最好亲自问他。”
“额,好吧,不过我还有事情要汇报一下。”
“讲。”
“这次对我们动手的人是王喜,李叔能动他吗?”
许乐也没打算藏着掖着,这种不知道具体底细的人,还是抛出来让李温头疼去吧。
一向爽快的李温这次却陷入了沉默,他过了几秒后才说道:
“不是一个派系,不好动。”
“他有可能和古音多子嗣有关,你们上面的大佬都不管管?”
“王喜本人并没有被古音多子嗣污染。”
得到这个答案,许乐这才点点头,原来已经查过了……
“我势单力薄,无依无靠,弱小又无助……”
“别念经了,挂了吧。”
嘟嘟嘟!
听着挂断的通讯器,许乐叹了口气,卖惨这种手法真是越来越不好用了。
可就在他挂断通讯后不久,一股冥冥中的感应也随之出现。
这是属于灵魂之树的感应。
第(2/3)页